费煦与史密斯两君曾于今日午后访问贵使馆,商议此事,并恳请派遣宪兵驻守上列三处,以观其效。附“日军暴行报告”,自第一三七件起,至一五四件止,敬希查照。秘书史密斯(签字)。
第十四号文件 (1937年12月27日国际委员会因为粮食问题致日本大使馆公函):
径启者,查12月1日前南京市市长马超俊以保护难民区内中国平民的责任,移交敝委员会时,曾指拨米3万担,面粉1万袋,作为临时救济之用。该项食粮或分发难民,或平价出售,敝委员会有全权支配。至售米所得现款,可供许多迫切的用途。
在12月1日至11日的期间,贵军进攻南京,四门紧闭,敝委员会当将米1万担,面粉1000袋运入难民区,其余则拟于战后再行装取。关于此事,敝委员会在12月14日致贵军当局的公函中,曾郑重提及,并希望能自由装取。
12月15日中午,贵军特务队队长与敝委员会代表举行谈话时,表示已经运入的1000担,可自由使用,并谓将检视存米地点,加以看管,迄今敝委员会尚未蒙准允赴难民区外装取存米。除拨交敝委员会的3万担外,中国军事当局在南京附近尚存米10万担,随南京的陷落,该项存米大半入于贵军之手,故恳请贵方准许敝委员会装取其余2万担,以惠灾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