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里达早期受到索绪尔的语言学、胡塞尔的语言哲学、列维-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的影响,以后又以文学理论家的身份出现,他的解构主义思想主要是针对西方理性主义以及形式主义方法,德里达十分注意边缘的作品,认为康德美学里崇高感的相反概念(根据德里达分析是“作呕”、“厌恶”)、尼采关于女性和真理的一些论述、胡塞尔的“几何源起”等理论,都对形式主义、结构主义的方法和理论假设提出了质疑。到了德里达,他则企图打破对立和正统的体系。因此迈克尔·瑞安认为,对西方马克思主义而言,德里达的思想“在政治上十分有用”[103]。
解构主义理论对文学研究和美学研究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。解构理论表明,作者不创造意义,因为意义绝不在此处,必须无止境地在文本之外去寻求。结果“书”的概念变得极不稳定,因为没有哪篇文本是单独的或整一的。其次,“解释”的概念也必须抛弃,因为经过德里达的考察,这个术语错误地假定了文本存在着隐藏在此处的意义,以及对此意义进行阐释的可能性。再次,“类型”和“文学史”这两个集合概念,也再无确定性了。因为对德里达来说,一切文本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表现,而不是一种受控制的前后联系(前后联系是文学史的前提),也不能按体裁(类型的前提)分成许多可以被进一步区分的小类。